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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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借款本金18.6万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自2013年3月2日至实际给付之日,以借款本金18.6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扣除被告***已支付的138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750元,由原告***负担543元,被告***负担7207元,保全费2670元,由原告***负担187元,被告***负担248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03-21 |
发布日期 | 2021-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