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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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持有的“××环境”股票2940万股作价502887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抵偿债务50288700元。上述股票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3-25 |
发布日期 | 2021-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