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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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岑巩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执行人***在贵州银行62146008800----5215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199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二、冻结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085e9858e2d73c7af61d8b---@wx.tenpay.com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87.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三、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6217007150002308922_156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693.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四、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62284811983----397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01.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4-23
发布日期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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