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民生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第二营业部
沧州市诚翔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金堂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沧州市诚翔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7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第二营业部赔付52519.80元。

本案受理费557元,由被告沧州市诚翔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18
发布日期 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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