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德州中泰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1423民初2372号民事判决; 准许德州中泰投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5400元,减半收取7700元,由德州中泰投资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5400元,减半收取7700元,由山东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3-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