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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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定金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额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30万元; 二、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东海县××街道×××路××××号××××××室房产。查封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买卖、赠予、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查封期限三年。 以上财产保全限额30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日期 | 2021-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