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刑事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岑巩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岑巩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黔2626执220号

被执行人高应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黔2626刑初104号刑事判决书,于2021年5月7日就你犯危险驾驶罪的判决立(2021)黔2626执220号案予以执行。在执行中,本院已提取你的取保候审保证金2000元并上缴国库。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2626执220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裁判日期 2021-05-11
发布日期 202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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