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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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黔2328执100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9年5月**日生,汉族,贵州省安龙县人,住***。 被执行人:***,男,1994年4月**日生,汉族,贵州省安龙县人,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作出的(2021)黔2328民初3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依法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本院通过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9546元,已依法扣划并通过案款发放系统将执行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至此,生效文书确定内容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17 |
发布日期 | 2021-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