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路支行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2796556.41元或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其中已冻结被申请人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在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路支行账号为000000605004600001735账户内存款30074067.95元继续冻结,还应冻结银行存款2722488.46元或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