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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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柳州市龙光铭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0203执恢401号 蒋坤琼、周德婵: 本院执行的蒋坤琼申请周德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次部份恢复执行标的25758元,经法院执行金额25758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次部份恢复执行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18 |
发布日期 | 2021-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