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哈尔滨时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木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木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黑0127执恢303号 申请执行人王婕、被执行人李明言: 本院依据(2017)黑0127民初542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王婕与李明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81000元,案件受理费2469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到位标的81000元。申请执行人王婕申请执行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王婕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执行依据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6-03 |
| 发布日期 | 2021-0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