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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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偿付原告***转让款790195.3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因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127元,减半收取7063.50元,由原告***负担1677.50元,被告***负担5386元。被告负担的受理费直接给付原告,本院收取原告的受理费退还8662.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日期 | 2021-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