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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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湘0726执896号

杨辉、留春荣、伍丽萍: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杨辉与被执行人留春荣、伍丽萍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杨辉于2021年6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留春荣、伍丽萍返还投资收益款

107736.66元、垫付的诉讼费1706元,并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留春荣、伍丽萍已按(2020)湘0726民初1175号民事判决书上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杨辉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裁判日期 2021-06-16
发布日期 202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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