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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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68112元及利息5959.80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年利率的1.5倍支付68112元自2020年10月15日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826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4-26
发布日期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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