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张家口宣化区银源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以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保全被申请人张家口宣化区银源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价值600万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3 |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