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夏丽梅,王丽荣,王威澄,夏辉,闫喜军,吉林省正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荣御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000,000.00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01-28
发布日期 202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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