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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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法院 | 山东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1002执恢638号 申请人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王祝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威海市文登区小观镇,现在监狱服刑。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王祝伟缴纳罚金的(2020)鲁1002刑初306号刑事判决书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缴纳罚金义务,故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002刑初306号刑事判决书判令被执行人王祝伟缴纳罚金人民币xxx元的义务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25 |
发布日期 | 2021-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