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晋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0525执965号

申请执行人晋城市康鑫艺术团与被执行人张国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晋05民终122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张国英应归还康鑫艺术团借款4000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国英将上述欠款履行完毕。案件执行费50元确定由张国英负担且已缴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晋05民终12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裁判日期 2021-04-26
发布日期 2021-06-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