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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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安徽省华创建筑劳务建筑分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淮南市恒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货款459190.6元,逾期利息3329.13元,共计462519.73元; 二、淮南市恒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安徽省华创建筑劳务建筑分包有限公司填充墙拆除、清运、复建费用185272.72元; 三、驳回淮南市恒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安徽省华创建筑劳务建筑分包有限公司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239元,由淮南市恒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负担1382元,由安徽省华创建筑劳务建筑分包有限公司负担7857元;反诉费4620元,由安徽省华创建筑劳务建筑分包有限公司负担1398元,由淮南市恒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负担3222元。鉴定费10877元,由淮南市恒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7-24 |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