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黄山市霸王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黄山市霸王山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黄山市霸王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自2008年1月1日以来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进行查阅和复制; 二、被告黄山市霸王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自2008年1月1日以来的公司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供原告***查阅; 三、上述材料由原告***在被告黄山市霸王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正常营业时间内查阅,查阅地点在被告黄山市霸王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内,查阅时间为二十个工作日。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黄山市霸王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8-2 |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