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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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102执恢355号

王美兰、龚建华、陈琦:

关于王美兰、龚建华申请执行陈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评估、拍卖担保人邢继华名下位于南京市秦淮区××不动产。

现申请执行人王美兰、龚建华已受偿2075585元,故本院(2019)苏0102民初519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裁判日期 2021-05-28
发布日期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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