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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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1703执恢654号 杨波(申请执行人)、宋**(被执行人): 杨波与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2019)川1703民初879号民事调解书,宋**应当于2019年3月31日前支付杨波借款68000元及利息47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75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3450元,(首执案件执行到位35778元,本案执行到位37672元。迟延履行金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至此,杨波(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1703民初87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04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