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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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内0623执恢308号 訾兵(申请执行人)、乌宁其(被执行人): 訾兵与乌宁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乌宁其于2021年4月29日给申请人訾兵顶70只绵羊,抵顶本案执行标的10万元及利息。案件执行费1400元被执行人乌宁其已交至本院财务。至此,訾兵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鄂前执字第950号民事调解书、(2019)内0623执恢308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30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