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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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重庆市武隆区兴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海威畜禽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随时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在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执行异议。若期满未提出异议,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4-02 |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