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岷县人民法院(2020)甘1126民再1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

二、变更岷县人民法院(2020)甘1126民再1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为:由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于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偿还被申请人(原审原告)***借款本金83489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10月30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被申请人(原审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负担2500元,由***、***各负担9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负担1300元,***与***连带负担3000元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本院交纳,逾期不交,将依法强制执行。***多预交的3000元予以退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30
发布日期 2021-06-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