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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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人格权案件执行
法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04执恢483号

宫某某、南迎:

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宫某某与南迎健康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到位标的为14717.5元,执行费119.00元,被执行人已缴纳。申请执行人宫某某申请执行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陕01民终12631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2019)陕01民终12631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裁判日期 2021-04-19
发布日期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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