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思坦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陕西省吴堡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吴堡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829执恢72号

慕兰军、康永富:

慕兰军与康永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陕0829民初42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生效后,确定被执行人康永富清偿煤款34340元。被执行人康永富一直未主动履行,申请执行人慕兰军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12月4日依法立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康永富履行了30000元,剩余4340元,被执行人康永富一直未履行,故申请执行人慕兰军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2021年6月8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6月9日向被执行人康永富短信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康永富主动将剩余煤款4340元全部清偿完毕。并于2021年6月15日兑现申请执行人慕兰军。申请执行人慕兰军同意本院(2021)陕0829执恢72号案件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829执恢72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6月15日结案。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2021-06-15
发布日期 2021-06-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