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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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湘0181执恢1044号 王慧芳: 本院执行的王慧芳与刘信义、胡云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本院已于2019年9月24日作出(2019)湘0181执249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现因王慧芳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35000元,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28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