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西航信远途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山西航信远途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西豪达通科贸有限公司货款77870元及自2019年5月24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的违约金(以未支付的货款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94元、保全费1020元由被告山西航信远途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2-25 |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