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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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125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8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113元,减半收取计56.5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