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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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淮河路支行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淮河路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104811.7元、利息22427.81元、分期手续费6209.34元,共计133448.85元(暂计至2020年10月28日,之后的利息按《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个人卡)》的约定计算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 申请费99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