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平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货款8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年利率5.775%自2021年4月1日起计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5-10
发布日期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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