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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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货款8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年利率5.775%自2021年4月1日起计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日期 | 2021-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