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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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昱晟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624执888号 文勇: 关于你因盗窃罪被判处缴纳罚金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黔0624刑初103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6月15日立案受理,同日向你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以下义务:缴纳罚金2000元、犯罪所得2080元。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文勇主动履行案款4080元,已于2021年6月9日上缴国库。至此,本院执行的(2020)黔0624刑初103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09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