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公证债权文书
法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执行人***、***立即履行(2013)皖宿拂公证字第4418号公证书所确定的义务。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存款80530元及利息,冻结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在上述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继续冻结的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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