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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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南宁市江南区房屋的预查封; 二、强制注销设立在该房屋上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三、南宁市江南区房屋的所有权归买受人罗寿金所有,该房屋所有权自本裁定书送达时转移给买受人; 四、罗寿金(公民身份号码:4525021979××××××××)可持本裁定书自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