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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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完毕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执行完毕通知书 (2021)桂0305执535号 谭超、彭宏伟: 申请执行人谭超与被执行人彭宏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桂0305民初129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了和解,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只支付50000元案款,被执行人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所有案款,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本院予以结案。为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桂0305民初129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