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黑0604执1841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黑0604民初44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申请执行款包括欠款565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

在执行中,法院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案款6338元(包括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认可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06-22
发布日期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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