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朝阳盘龙房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朝阳市泰运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朝阳县分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213元(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预交,已减半收取),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