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24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虹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虹支行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159.77元(原告已预缴),减半收取3,079.39元,财产保全申请费2,139.59元,合计5,218.98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6-24
发布日期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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