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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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结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 执结结案通知书 (2021)晋0406执117号 郭艳波、韩雪丽: 本院立案执行的郭艳波与韩雪丽不当得利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2020)晋0406民初1104号民事判决书。 经执行,被执行人韩雪丽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执行费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本案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二月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2-09 |
发布日期 | 2021-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