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西省万荣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西省万荣县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1)晋0822执559号

裴磊:

你与张军盛追偿权纠纷一案,万荣县人民法院(2021)晋0822民初67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18日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履行下列义务:

一、被执行人裴磊给付申请执行人张军盛借款本金13500元及利息。

二、承担案件受理费168元、执行费105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万荣县支行。

开户名称:万荣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

账号:05xxxxxxxxxxxxxxx

特此通知

审判员张永祥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黄玉惠

裁判日期 2021-06-18
发布日期 2021-06-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