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安多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西藏自治区安多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藏0624执63号

申请执行人索南多杰,男,藏族,****年*月**日出生,系西藏安多县人,现住西藏安多县,身份证号码:×××

被执行人才松,男,藏族,****年**月**日出生,系西藏安多县人,现住西藏安多县,身份证号码:×××

本院执行的索南多杰申请才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才松自动履行11500元(两头牛作价115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申请执行费已由被执行向法院缴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2021年6月22日{文书日期}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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