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1302执2175号

刘万华、宿迁市佳得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作出的(2019)苏1302民初708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刘万华于2021年4月1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宿迁市佳得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付逾期办证违约金16560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执行宿迁市佳得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办证违约金16560元(计算期间2020.1.1-2021.2.18)、执行费用148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裁判日期 2021-06-25
发布日期 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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