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内蒙古广厦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北方智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内02民初680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内蒙古广厦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世臣,公司董事长。

被告:包头北方智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树正,公司董事长。

原告***诉被告内蒙古广厦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包头北方智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高丽琴

审判员魏治中

审判员宋炜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苏日娜

书记员李敏

裁判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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