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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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内蒙古广厦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北方智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内02民初680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内蒙古广厦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世臣,公司董事长。 被告:包头北方智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树正,公司董事长。 原告***诉被告内蒙古广厦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包头北方智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高丽琴 审判员魏治中 审判员宋炜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苏日娜 书记员李敏 |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