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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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法院 | 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621执448号 延长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栾宇(被执行人): 延长县人民法院与栾宇罚金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延长县人民法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法院(2019)陕0621刑初12号刑事判决书,于2021年5月26日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栾宇缴纳罚金2000元。本院于当日立案执行,于2021年5月26日向被执行人栾宇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栾宇于2021年6月4日向我院执行专户交入案件款2050元,我院于2021年6月16日向申请执行人延长县人民法院支付2000元,并支付执行申请费5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栾宇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16 |
发布日期 | 2021-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