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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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103执1017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平,董事长。 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追偿权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吉0103民初2300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执行结案。现因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2019)吉0103民初230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现执行结案。 审判员王勇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刘晓丹 |
裁判日期 | 2021-06-23 |
发布日期 | 2021-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