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云南盛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云南盛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借款本金70万元并支付截止2019年7月24日的利息30.6万元,合计100.60万元(已支付的3万元已扣减);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还清本金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至清偿本息之日止。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912元,由***、云南盛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