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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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鼎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丹东市金鼎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予原告丹东鼎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丹东鼎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