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永瑞科贸进出口有限公司 苏州鸿宇石化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2021)皖0404民初936号民事判决; 二、***、苏州永瑞科贸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鸿宇石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给付淮矿责任物流有限责任公司413.88万元; 三、驳回淮矿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5160.8元,由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承担6180.8元,由***、苏州永瑞科贸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鸿宇石化有限公司承担389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5160.8元,由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承担6180.8元,由***、苏州永瑞科贸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鸿宇石化有限公司承担45160.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6-08 |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