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河东支行
临沂瑞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东兴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朝阳支行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开发区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本案对临沂瑞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朝阳支行账户21×××18银行存款的冻结;

二、解除本案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河东支行账户16×××71银行存款的冻结;

三、解除本案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东兴支行账户16×××55银行存款的冻结;

四、解除本案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河东支行账户16×××58银行存款的冻结;

五、解除本案对***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开发区支行账户62×××47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03
发布日期 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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